发布时间:2020-07-17 15:37:26 | 作 者:超级管理员 | 来 源: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四信组办发〔2019〕7号 签发人:张洪生
四平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关于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要求,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就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在申请市场准入时的手续,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公示,提升市场准入的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使用范围
(一)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
信用承诺的适用对象是指在四平市辖区内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事项申请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各类组织和自然人。
(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单位
1.具有行政监管职能的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环保、物价、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
2.具有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认证、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职能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
3.具有仲裁、公证、鉴定等职能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
4.其他根据业务需求需要建立信用承诺机制的单位。
(三)信用承诺制度的类型
1.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由各级行政审批机关根据各自权限,研究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按告知承诺书格式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由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2.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引导企业在“信用中国(吉林四平)”网站主动作出综合信用承诺、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公开声明产品服务标准、质量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由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点,统一制定行业自律承诺格式文本,组织会员作出承诺,并在“信用中国(吉林四平)”网站上公示。
4.容缺受理型承诺。由各级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在受理市场主体办理事项时,对信用良好市场主体或非必要件作出承诺即可办理,并在“信用中国(吉林四平)”网站上公示。
5.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信用建设牵头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要求失信主体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再产生新的失信行为,违反信用承诺的,将在一定时间内不被给予信用惩戒。
三、承诺内容
(一)承诺本单位(个人)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信息;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根据部门、行业管理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承诺规范文本
《信用承诺书》由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部门、行业组织等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制定规范化文本;
(二)作出信用承诺
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告知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以快捷高效的方式取得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或在服务窗口提供纸质《信用承诺书》文本;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应指导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在办理业务时按照《信用承诺书》进行承诺;
(三)信用承诺归档
《信用承诺书》由信用承诺对象填写,信用承诺对象为企业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信用承诺书》一式叁份,一份由信用承诺对象留存、一份交接受承诺的部门或行业保存,一份交市信用办保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信用承诺。
五、承诺应用
(一)绿色通道。各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事项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二)分类监管。各级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应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政策扶持。将市场主体是否进行信用承诺作为确定政策资金扶持对象的依据,把市场主体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扶持政策延续或中止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评定。将市场主体是否遵守信用承诺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
六、公示渠道
行政相对人承诺书除由接受承诺的部门或行业保存外,还应每月将收集整理的信用承诺书以电子版(jpg格式)形成压缩文件通过邮箱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信用中国(吉林四平)网站对社会公示。邮箱:691097057@qq.com。
七、相关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信用体系建设分管领导、联络员是本单位信用承诺制度的责任人;负责组织信用承诺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和应用;
(二)自愿原则。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不得将信用承诺作为市场准入前的前置条件;应加强信用承诺的引导和宣传,按照市场主体自愿承诺的原则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应告知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信用承诺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三)加强督导。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开展信用承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组织开展信用承诺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信用承诺制度落到实处。
附件:1.主动承诺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
2.审批替代型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例)
3.容缺受理型政务服务容缺承诺书
4. 信用修复型信用修复承诺书
四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主动承诺和行业自律型
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给行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三、加强自律建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好市场形象和秩序。
四、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六、自愿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审批替代型
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例)
本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办理 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政务服务事项。
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暂行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9] 48号文件精神,对该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以下内容:
1.告知内容:例: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种类变更的,可作出书面承诺,生产条件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可先行换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体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2.对以上告知内容,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能够满足审批条件,或者达到审批条件方从事审批事项相关活动;
(四)承诺事项真实、有效,或者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有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达。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行政审批部门:
(签字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附件3:容缺受理型
政务服务容缺承诺书
本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申请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因 ,申请容缺受理。现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承诺的基本事实;
(二)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三)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四)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五)承诺规定时间内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六)所提交的材料逾期未取,由材料保管单位销毁;
(七)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失信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信用修复型
信用修复承诺书
我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后四位: / ,于 年 月 日,被 省 市(区) 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我单位在失信行为发生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并已依法依规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现提请对该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
三、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若未遵守本承诺内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信用修复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法人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Copyright 2019 www.siping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rved 版权所有:四平企业诚信建设平台 联系电话:0434-3231315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街创业大厦A座四楼 邮 箱:siping315@163.com 备案号:吉ICP备17001821号-1 技术支持:赤峰诚信文化传媒
平台指导单位:四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平台运营单位:四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您是第 108810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