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健全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18 09:32:43 作 者:超级管理员 来 源:

  为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建立校外培训学杂费专用账户及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等场地作为办学场所。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亮证办学,并与学生或其监护人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向审批机关备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

  在监管方面,《意见》强调,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公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机制。



Copyright 2019 www.siping315.com All Rights Reserverved 版权所有:四平企业诚信建设平台   联系电话:0434-3231315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街创业大厦A座四楼  邮 箱:siping315@163.com  备案号:吉ICP备17001821号-1  技术支持:赤峰诚信文化传媒

平台指导单位:四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平台运营单位:四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您是第 108810 位访客